晋宁县位于云贵高原中部的滇池南岸,是金沙江与红河的分水岭。属低纬高原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有明显的“立体气候”特征。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真正的四季如春,冬季稍有低温,夏季略有炎热之感。干湿季分明。冬春季以晴好天气为主,夏秋季雨水虽然稍多,但很少有江南梅雨的连绵无休,多为三两天的阵雨。复杂多变的气候和地理环境也造成各类气象灾害频发,干旱和洪涝、低温、冰雹、大风等灾害是我县最主要的气象灾害。主要气象要素多年平均气温为14.8℃,平均最高气温21.6℃,平均最低气温9.7℃,极端最高气温31.6℃,极端最低气温-6.2℃,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仅有19.5℃,最冷月为一月,平均气温也有7.8,平均无霜期达240天,年气温变化平稳。多年平均年降水量900毫米,干季(11-4月)的平均值为12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13.3%,雨季(5-10月)的平均值78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86.7%。年最多降水量为1970年的1172.1毫米,最少降水量为1988年的544.8毫米,年均雨日≥0.1毫米的有125天左右;≥50毫米的降水日数,多年平均值为2天;≥100毫米的降水日数平均不到一天,也就是我县境内暴雨以上出现频率仅为0.5%。年均日照时数为2291.2小时,占可照时数的51.6%。有雾日多年平均为3天左右,出现频率1%,最多年份为11天,最少年份则没有。降雪日年平均为1.6天,出现频率0.4%。我县常年盛行西南风(风向频率为30%),年内平均最大风速出现在春季。一日内风速最大值出现在下午14-15时,最小值出现在夜间和清晨,日均风速≤4.0米/秒,最大风速一般≤15米/秒,极少出现8级(17米/秒)以上大风。
晋宁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能力清偿,但是却拒不清偿,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北京追债公司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就只能以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代社会,一些债权债务发生纠纷之后到法院进行判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必须要按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确实存在着资不抵债的状况,那么此时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